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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《年度实施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重点领域》的公告,肥料、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在列。这是继年之后,肥料、生物农药再度入选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重点领域。
《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的意见》(国市监标准〔〕84号)将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定义为: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。其标准严于或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对其他市场主体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据悉,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科学技术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共同推动建立,旨在打造高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新品牌,通过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。
目前,多个省市区出台了相关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办法和奖励政策,公布具体的工作机构和申报评定形式。如山东省济南市对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级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的企业,给予最高万元奖励;安徽省合肥市对获得国家级、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、30万元;河南省郑州市对获得国家级、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、60万元。
据了解,肥料企业中,山东万豪肥业(复混肥料Q/SWH-)、山东施可丰(长效复合微生物肥料Q/SKF-)、青岛海大集团(有机水溶肥Q/HDS-)三家获评企业曾获得过标准“领跑者”。
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《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》上查询发现,磷肥、钾肥、氮肥、新型复合肥、腐植(殖)酸肥料、海藻肥、微生物肥料、硅肥、镁肥等众多品类均有公开的企业标准,涉及众多生产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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