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T28812014英文版工业硅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—代替GB/T—

工业硅

Siliconmetal

前言

本标准按照GB/T1.1—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
本标准代替GB/T—《工业硅》。

本标准与GB/T—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

——规范了工业硅的牌号编号原则,统一按照四位数字进行编写,并在附录中给出了编号原则;

——对工业硅的牌号重新进行了定义,列出了8个牌号,并对牌号中的硅、铁、铝、钙等元素含量进行了规定;

——增加了不同用途产品微量元素含量控制的要求;

——修改了粒度要求,增加了粒度检验方法和取样规定;

——批重修改为“宜为60t”;

——正文中仅规定了仲裁取样和制样,增加了取样铲的图示要求。将修改后的“生产过程取样和制样方法”作为附录供参考。

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)归口。
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
——GB/T—;GB/T—;GB/T—。

工业硅

1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硅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订货单(或合同)的内容。

本标准适用于矿热炉内炭质还原剂与硅石熔炼所生产的工业硅,主要用于配制合金、制取多晶硅和生产有机硅等。

2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

GB/T(所有部分)工业硅化学分析方法

3要求

3.1牌号

工业硅按化学成分分为8个牌号,牌号按照硅元素符号与4位数字相结合的形式表示,表示方法见附录A。

3.2化学成分

3.2.1常规检测元素含量

需常规检测的元素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需方需要其他牌号时,可参见附录B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具体注明。

表1

3.2.2微量元素含量

需方对工业硅中的微量元素含量有要求时,应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注明“要求微量元素含量”,具体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供需双方对微量元素含量有其他要求时,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具体注明。

表2

3.3粒度

工业硅粒度范围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,需方对粒度有特殊要求时,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具体注明。

表3

3.4外观

工业硅以块状或粒状供货,其表面和断面应洁净,不允许有夹渣、粉状硅粘结以及其他异物。

4试验方法

4.1化学成分分析

工业硅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/T(所有部分)的规定进行。Hg元素和Cr6+元素含量的检测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。

4.2粒度检验

采用孔径为10mm和mm的筛具进行粒度检验。对于筛上物,可采用手工分检法,将试样的方向或位置改变,让所有合适粒度的试样能通过筛孔。

4.3外观检验

在自然散射光下,目视检查外观质量。

5检验规则

5.1检查和验收

5.1.1供方应对产品进行检验,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(或合同)的规定,并填写质量证明书。

5.1.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,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,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,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,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属于粒度、外观的异议,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十日内提出;属于化学成分的异议,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日内提出。如需仲裁,供需双方共同进行仲裁取样。

5.2组批

工业硅应成批提交检验,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,批重宜为60t。

5.3计重

工业硅应检斤计重。

5.4检验项目

每批工业硅均应进行铁、铝、钙元素含量及粒度、外观质量检验。当订货单(或合同)有要求时,还应对微量元素含量等特殊要求的项目进行检验。

5.5化学成分取样和制样

5.5.1仲裁取样和制样

5.5.1.1取样量

每批随机抽取不少于25%的包装件,从每个包装件中取出不少于0.3%重量的小样。

5.5.1.2取制样方法

用符合图1要求的取样铲从包装件的上、中、下位置进行取样,将样品破碎到粒度不大于5mm后用二分器缩分,缩分后的试样不少于g,然后将其破碎到1mm后用二分器缩分至g,作为分析样品。将分析样品用磁铁吸去铁粉后用碳化钨磨盒制样,制样后的试样应全部通过0.mm标准筛,然后将试样平均分成三份,一份供方保存,一份需方保存,一份封存供仲裁用。

单位为毫米

图1取样铲示意图

5.5.2其他取样和制样

其他取样和制样方法可参照附录C的方法进行。

5.6粒度取样

每批抽取不少于5%的包装件全检,但不少于1袋。

5.7外观取样

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具体注明。

5.8检验结果判定

5.8.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,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5.8.2粒度不合格时,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5.8.3外观质量不合格时,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。

6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及质量证明书

6.1标志

每件包装应有如下标志:

a)产品名称;

b)供方名称;

c)牌号;

d)本标准编号;

e)批号;

f)净重。

6.2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
工业硅包装物应能防潮,一般用塑料编织袋包装,每件净重宜为0kg。如需其他形式包装时,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具体注明。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或受潮。

6.3质量证明书

每批产品应附产品质量说明书,其中注明:

a)产品名称;

b)供方名称;

c)牌号;

d)批号;

e)重量和件数;

f)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;

g)本标准编号;

h)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。

6.4订货单(或合同)内容

a)产品名称;

b)牌号;

c)重量;

d)需要在合同中注明的其他特殊要求;

e)本标准编号。

附录A

(规范性附录)

工业硅四位数字牌号表示方法

工业硅牌号由硅元素符号和4位数字表示,4位数字依次分别表示产品中主要杂质元素铁、铝、钙的最高含量要求,其中铁含量和铝含量取小数点后的一位数字,钙含量取小数点后的两位数字。示例如下:

示例1:Si

示例2:Si

示例3:Si

附录B

(资料性附录)

其他工业硅牌号及化学成分

表B.1中给出了除表1以外的其他常见牌号及化学成分要求。

表B.1

附录C

(资料性附录)

生产过程取样和制样方法

C.1取样

C.1.1熔体取样

当铝、钙精炼完成后,将氧气流量调节至最小,关闭空气5min后,将取样器取样口朝上,倾斜60°~65°插入硅液深度mm~mm中,4s~6s后取出,稍冷后轻轻敲击,使硅样脱出。

C.1.2铸锭取样

在铸锭中心和两条对角线1/6、5/6处的5个点上,分别取不少于g的块状样品,样品应贯穿该点整个产品厚度。

C.1.3精整后取样

在破碎后的工业硅上,于不少于5个对称点分别取不少于0g的样品。

C.2制样

将取出的样品破碎到粒度不大于5mm后采用二分器缩分,缩分后的试样不少于g,按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制样,作为分析样品。

a)将分析样品用磁铁吸去铁粉后用碳化钨磨盒制样,制样后的试样全部通过0.mm标准筛。

b)用普通制样机制成粒度为0.mm的试样后,用磁铁吸去铁粉,用玛瑙球磨机或用玛瑙研钵研磨,研磨后的试样应全部通过0.mm标准筛。

GB_T-英文版工业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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